欧盟《AI综合修订条例》生效,机器人等机械产品AI规则移交机械法规并延至2028年8月

欧盟《人工智能数字综合修订条例》(Regulation (EU) 2026/1744)于2026年7月24日刊登官方公报,7月27日生效。高风险AI义务的适用日期推迟至2027年12月2日(独立系统)和2028年8月2日(嵌入产品的AI),包括工业机器人在内的机械产品被移出《人工智能法》主轨道,相关要求将以授权法规形式写入《机械法规》。
欧盟改写了《人工智能法》对机器人等机械产品的适用方式。被称为“人工智能数字综合修订”的Regulation (EU) 2026/1744于2026年7月8日由欧洲议会和理事会通过,7月24日刊登于欧盟官方公报,7月27日生效。该条例同时修订《人工智能法》(Regulation (EU) 2024/1689)、欧盟航空安全条例以及《机械法规》(Regulation (EU) 2023/1230)。
对机器人企业而言,有两项变化最为关键。第一是时间。按2024年通过的《人工智能法》,附件III所列高风险AI系统的义务原定2026年8月2日起适用,作为附件I产品(包括机械)安全部件的AI义务原定2027年8月2日起适用。修订条例分别推迟至2027年12月2日和2028年8月2日,即推迟16个月和12个月。
机械产品另走一条路
第二是结构变化。修订条例把《机械法规》从《人工智能法》附件I的A节移至B节。对B节产品,修订后的文本规定仅适用第6条第1款、第60a条以及第102至112条。这意味着,即便工业机器人中的AI承担安全功能,也不再直接按《人工智能法》高风险章节评估。欧盟委员会须在2028年8月2日前通过授权法规,把《人工智能法》的相关要求加入《机械法规》附件III的基本健康与安全要求。
需要移植的要求已经列明:《人工智能法》第三章第二节关于风险管理、数据治理、技术文件、记录保存、透明度、人工监督以及准确性、稳健性和网络安全的要求,再加上第17条质量管理、第19条自动生成日志、第72条上市后监测和第73条严重事故报告。条例序言称,此举旨在保持与《人工智能法》一致的保护水平,同时避免同一产品适用两套制度。
2027年1月起适用的《机械法规》
据欧盟委员会介绍,取代2006年《机械指令》的《机械法规》将于2027年1月20日起适用。该法规已包含针对学习型系统的条款:采用机器学习、具有完全或部分自我演化行为并承担安全功能的机械和安全部件被列入附件I的A部分,其合格评定必须有公告机构(notified body)参与。法规序言以数据依赖、不透明、自主性和联网性作为理由,并强调传统编程的安全软件不在此列。
由此形成清晰的先后次序。从2027年1月起,在欧盟销售机器人的企业须遵守新的《机械法规》,包括对机器学习安全功能的第三方评估;到2028年8月,数据、日志和监测等AI专项要求将被加入同一法规。制造商最终只需走一条由机械类公告机构执行的合格评定路径。
其他相关变化
修订条例把为中小企业设计的简化义务扩展至委员会建议(EU) 2025/1099所定义的小型中盘企业,允许中小企业和小型中盘企业以简化形式提交技术文件,把质量管理简化扩展到包括初创企业在内的所有中小企业,并设立欧盟层面的监管沙盒,给予其优先参与权。企业的AI素养义务改为由委员会和成员国承担支持义务,并新增对所谓“一键脱衣”应用的禁令。委员会于2025年11月19日提出该方案,议会与理事会于2026年5月7日达成政治协议。
- 附件III高风险AI
- 《人工智能法》第6条第2款、第113条
- 2026-08-02
- 2027-12-02
- 16
- 含机械在内的附件I产品高风险AI
- 《人工智能法》第6条第1款、第113条
- 2027-08-02
- 2028-08-02
- 12
- 《机械法规》适用
- Regulation (EU) 2023/1230
- 2027-01-20
- 2027-01-20
- 0
- 《机械法规》附件III授权法规
- Regulation (EU) 2026/1744
- 无数据
- 2028-08-02
- 无数据
依据Regulation (EU) 2024/1689、2026/1744及欧盟委员会资料。推迟月数为原定与新日期之间的月数。
截至 2026年10月1日
对中国机器人企业的意义
中国工业机器人、协作机器人和人形机器人企业近年积极开拓欧洲市场。新规明确了进入欧盟的路径:2027年1月20日起,凡由机器学习承担安全功能的产品,须经欧盟公告机构评估。对依赖端到端学习控制的人形机器人而言,A部分评估及后续AI要求可能比传统工业机械臂门槛更高。企业更现实的做法是用经过认证的传统安全控制器为学习型控制设定边界,并尽早与欧洲公告机构沟通。与国内以算法备案和行业标准为主的治理方式不同,欧盟把机器人AI纳入产品安全认证体系,出口企业需要把CE认证和AI合规作为同一个项目来推进。
风险与疑问
授权法规的内容尚不清楚,而其2028年8月2日的通过期限与义务适用日重合。若委员会通过较晚,制造商的调整时间将很紧。《机械法规》下针对机器学习安全功能的协调标准仍在制定中,具备相关评估能力的公告机构数量也未公开。
MEKAWIRE 分析
通过把机械产品移至B节,欧盟把机器人的AI合规变成了产品安全问题,这对传统机械制造商及其公告机构有利,对以AI为核心的新进入者不利。
证据在于工作重心的转移。针对机器学习安全功能的第三方评估将于2027年1月在《机械法规》下启动,AI要求也将以授权法规形式加入同一法规。拥有丰富CE认证、安全工程和公告机构审核经验的企业最容易消化这些要求。
最有力的反驳是,此次修订对包括初创企业在内的所有人都是减负。一条路径比两条便宜,时间表推后,剩余的《人工智能法》义务还适用中小企业和小型中盘企业简化。
乐观情形:授权法规在2027年以可执行的形式出台,公告机构扩充能力,欧洲为学习型机器人建立客户信任、可预期的上市路径,并成为对抗进口产品的卖点。
悲观情形:授权法规拖到2028年8月期限,标准滞后,学习型安全功能的合规标准不明确,欧洲在人形机器人和移动操作机器人部署上落后于美国和中国。
- 2027年1月20日:《机械法规》适用,机器学习安全功能须经公告机构评估
- 2027年12月2日:附件III高风险AI义务适用
- 2028年8月2日:委员会授权法规期限,附件I产品AI义务适用
- Regulation (EU) 2026/1744,人工智能数字综合修订
- 2026年7月8日
- 2026年7月24日
- 2026年7月27日
- 2027年12月2日(原2026年8月2日)
- 2028年8月2日(原2027年8月2日)
- 由《人工智能法》附件I A节移至B节
- 2028年8月2日前修订《机械法规》附件III
- 2027年1月20日
- 简化措施扩展至小型中盘企业,设立欧盟级沙盒
为何重要
在欧洲销售的机器人在法律上属于机械,因此这次修订决定了机器人内部AI由哪部法规管辖。把机械移入附件I B节,避免了机器人制造商需分别满足《人工智能法》高风险章节和《机械法规》两套文件、审核与时间表的双重监管。
话语权也随之转移。机器人AI的合格标准将由机械类公告机构、《机械法规》下的标准化委员会以及委员会产品安全部门共同塑造,而不只是AI办公室和《人工智能法》标准。尽早参与这些机构的企业将影响授权法规内容。
竞争对手分析
ABB Robotics、库卡和优傲(Universal Robots)等欧洲老牌企业拥有数十年CE认证经验和公告机构关系,是单一路径的最大受益者。NEURA Robotics、Humanoid等以学习型控制为核心的新企业,则需在2027年1月前迅速建立应对机器学习安全功能评估的能力。
美国和中国出口企业进入欧盟时适用同样规则。依赖端到端学习控制的人形机器人,面临的A部分评估和未来AI要求可能比传统工业机械臂更难,这可能放慢其在欧洲的上市节奏。
估值背景
修订条例本身不涉及金额,但《人工智能法》最高罚款为3500万欧元或全球营业额的7%,其他违规为1500万欧元或3%。推迟并重组义务,降低了初创企业在产生收入前需承担的短期合规成本。
投资欧洲机器人企业时,认证能力应被视为估值变量。能说明其学习型安全功能如何通过《机械法规》A部分评估的公司,监管风险低于尚未着手的公司。
供应链影响
由于学习型控制需要由传统安全功能加以约束,安全控制器、力矩传感器、安全激光扫描仪和认证驱动器等安全级部件价值上升。能提供预认证安全模块的供应商,可帮助机器人企业把机器学习置于安全功能之外,在可能时避开A部分评估。
公告机构本身是瓶颈。具备机器学习安全功能评估能力的机构数量未公开,而需求将从2027年1月起上升。中国检测认证机构与欧洲公告机构的合作空间可能扩大。
后续看点
第一个信号是2027年1月20日《机械法规》适用后,公告机构和委员会如何处理带有机器学习安全功能的机器人,是否发布指南或使用建议。
第二是修订《机械法规》附件III的授权法规草案,第三是2027年12月2日附件III高风险义务的适用,后者涉及用于就业管理等领域的AI系统。
分析师观点
观点:修订后,欧盟机器人AI合规成为过渡期更长的机械安全事务,短期成本和不确定性下降,但风险集中在授权法规的时间和内容上。
置信度:法律事实已由官方公报和委员会公告确认,为高;市场影响为中等,因为决定日常合规标准的授权法规和协调标准尚未公开起草。
值得追问的问题
委员会何时公布修订《机械法规》附件III的授权法规草案?2028年8月前是否征求业界意见?
2027年1月起将有多少公告机构获指定评估A部分机器学习安全功能?
结合机器学习感知与传统安全控制器的机器人,在A部分标准下将如何归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