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朗普认定机器人和工业机械进口威胁美国安全,先谈判暂不加征关税
美国总统特朗普10月28日签署公告,认可商务部依据《1962年贸易扩展法》第232条得出的结论,即机器人、工业机械及其零部件进口威胁损害美国国家安全。公告暂不加征关税,而是指示商务部和美国贸易代表与贸易伙伴谈判,并在180天内即约2027年4月26日前汇报进展;关税、配额、费用及本土投资激励计划留作后续手段。
美国总统特朗普10月28日签署并由白宫发布公告,认可商务部长依据《1962年贸易扩展法》第232条作出的结论:机器人、工业机械及其零部件的进口数量和情形,构成损害美国国家安全的威胁。公告没有加征关税,而是指示商务部长和美国贸易代表(USTR)与贸易伙伴启动或继续谈判,并在180天内汇报进展。按MEKAWIRE计算,期限约为2027年4月26日。
更强硬的工具仍被保留。公告称,视谈判情况,总统“可考虑”加征关税、配额和费用,并设立激励在美生产机器人、机械和零部件的投资计划。第232条也允许在180天内未达成协议或协议未被执行时采取其他措施。
商务部的判断
公告显示,商务部长认为美国大部分机器人、工业机械及零部件依赖进口,进口额过去十年持续增长且预计继续上升,本土产能不能满足国家安全需要;来自“某些外国实体”的机器人和机械因处理和存储敏感数据而存在网络安全风险。人形机器人、四足机器人、自主机器人和自主地面车辆被列为支持军队的系统。公告未点名任何国家或企业,商务部报告全文也未公布。
MEKAWIRE 分析:一个季度内第二道进口机器人闸门
美国对外国机器人已有两道闸门:FCC对新型移动机器人的认证禁令,以及覆盖全部机器人和机械的232条认定;后者目前仍是威慑而非成本。
自7月28日起,FCC“受管制清单”规定使外国生产的新型人形、四足和AMR机型在未获战争部有条件批准前无法取得设备认证;据MEKAWIRE统计,截至10月26日获批企业为五家。232条范围更广,涵盖工业机械臂、机床和零部件,但尚无关税。反方观点认为威慑本身就是目的,180天给了中国、日本、德国和韩国提出投资或采购方案的时间。
- 2026-07-28
- FCC受管制清单
- 外国生产的新型移动机器人(人形、四足、AMR)
- 无有条件批准则无法认证
- 2026-10-22
- FCC豁免DA 26-1146
- 英特尔工厂内外国产AGV
- 一年维护豁免
- 2026-10-26
- 有条件批准
- 提交在美生产计划的机器人企业
- MEKAWIRE统计五家
- 2026-10-28
- 第232条公告
- 机器人、工业机械及零部件
- 启动谈判,180天汇报,暂无关税
依据FCC通知和白宫公告,见各日期MEKAWIRE报道。
对中国机器人出口企业而言,FCC规则已经限制新机型进入美国,232条则可能把风险扩展到工业机器人整机和核心零部件。后续看点包括商务部报告公开、点名机器人的双边协议以及180天进展报告。背景:美国机器人市场解读,FCC受管制清单解读。
- 第232条总统公告,2026年10月28日签署
- 机器人、工业机械及零部件进口威胁损害美国国家安全
- 商务部与USTR牵头与贸易伙伴谈判,暂不加征关税
- 180天内汇报进展(MEKAWIRE计算约2027年4月26日)
- 关税、配额、费用、本土生产投资激励
- 2024年制造业出货约7.1万亿美元,设备产值约860亿美元
- 国家、企业、税率,商务部报告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