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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朗普限30天出台超视距飞行规则并推行“美国制造优先”,美国无人机政策从禁令转向产业政策

MEKAWIRE 编辑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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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
特朗普限30天出台超视距飞行规则并推行“美国制造优先”,美国无人机政策从禁令转向产业政策 (MEKAWIRE 示意图)

美国总统特朗普于2025年6月6日签署两项无人机行政令,要求联邦航空管理局(FAA)在30天内发布常态化超视距(BVLOS)飞行拟议规则、240天内定稿,要求各联邦机构优先采用美国制造的无人机,并责成国防部扩大Blue UAS清单。另一项行政令设立恢复领空主权联邦工作组,并为2026年世界杯和2028年奥运会加强反无人机能力。

美国总统特朗普于2025年6月6日签署两项行政令,重塑华盛顿对无人机的管理思路。第14307号行政令《释放美国无人机主导地位》(Unleashing American Drone Dominance)为联邦航空管理局(FAA)放开超视距常态化飞行设定期限,并要求所有联邦机构优先采用美国制造的无人机。同日签署的第14305号行政令《恢复美国领空主权》(Restoring American Airspace Sovereignty)扩大了联邦、州和地方政府探测和反制威胁边境、关键基础设施、政府设施及大型活动的无人机的权限。

时间表

商业无人机行政令以期限为核心。交通部长须通过FAA局长在30天内发布拟议规则,允许以商业和公共安全为目的的常态化超视距(BVLOS)飞行,并在240天内发布最终规则。FAA须在120天内部署人工智能工具,加快对现行小型商用无人机规章Part 107豁免申请的审查,并在240天内更新民用无人机融入国家空域的路线图。按MEKAWIRE以签署日计算,拟议规则的截止日期为2025年7月6日,最终规则为2026年2月1日。

2025年6月6日两项无人机行政令设定的期限
  • EO 14307
    指令内容
    发布常态化超视距(BVLOS)运行拟议规则
    牵头机构
    DOT / FAA
    签署后天数
    30
    截止日期
    2025-07-06
  • EO 14307
    指令内容
    公布受管外国实体清单
    牵头机构
    FASC
    签署后天数
    30
    截止日期
    2025-07-06
  • EO 14305
    指令内容
    向联邦和州机构实时开放远程识别数据
    牵头机构
    FAA
    签署后天数
    60
    截止日期
    2025-08-05
  • EO 14307
    指令内容
    eVTOL整合试点项目征集提案
    牵头机构
    FAA
    签署后天数
    90
    截止日期
    2025-09-04
  • EO 14307
    指令内容
    防范外国控制无人机供应链的措施
    牵头机构
    Commerce
    签署后天数
    90
    截止日期
    2025-09-04
  • EO 14307
    指令内容
    修订美国制造民用无人机出口管制
    牵头机构
    Commerce
    签署后天数
    90
    截止日期
    2025-09-04
  • EO 14307
    指令内容
    Blue UAS清单扩展至符合第848条的无人机
    牵头机构
    DoD
    签署后天数
    90
    截止日期
    2025-09-04
  • EO 14307
    指令内容
    以AI工具加快Part 107豁免审查
    牵头机构
    FAA
    签署后天数
    120
    截止日期
    2025-10-04
  • EO 14305
    指令内容
    以开放格式发布适配电子围栏的NOTAM和TFR
    牵头机构
    FAA
    签署后天数
    180
    截止日期
    2025-12-03
  • EO 14307
    指令内容
    BVLOS最终规则
    牵头机构
    DOT / FAA
    签署后天数
    240
    截止日期
    2026-02-01
  • EO 14307
    指令内容
    更新民用无人机融入空域路线图
    牵头机构
    FAA
    签署后天数
    240
    截止日期
    2026-02-01

天数依据第14307号和第14305号行政令原文(whitehouse.gov)。截止日期为MEKAWIRE计算:2025年6月6日加上规定天数。均为披露数据,非估算。

截至 2026年10月1日

以行政令写入“买美国货”

第14307号行政令第7条要求所有联邦机构在法律允许的最大范围内,优先采用美国制造而非外国制造的无人机。联邦采购安全委员会(FASC)须在30天内公布列明供应链风险企业的“受管外国实体清单”,商务部长须在90天内通过规则制定和调查等措施,保护美国无人机供应链免受外国控制或利用。行政令没有点名任何国家或企业。

出口也被纳入政策工具。商务部须会同国务院、国防部和能源部,在90天内修订出口管制规定,使美国制造的民用无人机能够快速出口给外国伙伴,但排除外国对手。美国进出口银行、美国国际开发金融公司和贸易发展署被要求通过贷款、担保和保险优先支持此类出口。

五角大楼的部分

第9条涉及军方采购。国防部长须允许国防创新单元(DIU)Blue UAS清单上的无人机无需政策例外即可在军事设施内飞行,在90天内将清单扩展至符合2020财年《国防授权法》第848条的无人机并每月更新,同时优先采购美国企业生产的合规无人机。各军种须在90天内找出可以用无人机以更低成本替代的项目,国防部还须报告阻碍无人机训练的频谱问题。

eVTOL试点与领空主权令

同一行政令设立eVTOL整合试点项目。FAA须在90天内向与企业合作的州、地方、部落和领地政府征集提案,并至少选出五个项目,评选标准包括使用美国企业开发或提供的航空器。项目为期三年,除非延长。

第14305号行政令负责安全一侧。它设立由国家安全事务助理担任主席的“恢复美国领空主权联邦工作组”,要求FAA在60天内向联邦和州机构自动实时开放远程识别(Remote ID)数据,并在180天内以适合无人机电子围栏的开放格式发布航行通告(NOTAM)和临时飞行限制(TFR)。行政令还指示建立国家反无人机系统训练中心,初期重点保障2026年国际足联世界杯和2028年夏季奥运会,并要求探测活动遵守宪法第四修正案和1974年《隐私法》。

受影响的企业

对美国自主野外机器人企业而言,行政令改变的是需求而非供给。2023年2月完成2.3亿美元E轮融资的自主无人机企业Skydio,以及业务依赖远距离超视距飞行的配送无人机企业Zipline,是BVLOS规则最直接的受益者。2025年2月完成6亿美元C轮融资、投后估值40亿美元的Saronic Technologies制造的是无人水面艇而非飞行器,但同样瞄准五角大楼扩大低成本自主系统的需求。Starship Technologies和Serve Robotics等人行道配送机器人企业不受航空规章约束,但与无人机争夺同一批末端配送订单。

处于行政令影响范围内的美国自主野外机器人企业:2025年6月6日前最近一次披露融资
  • Skydio
    领域
    自主无人机
    成立年份
    2014
    轮次
    Series E
    公布日期
    2023-02-27
    金额(百万美元)
    230
    投后估值(十亿美元)
    无数据
  • Zipline
    领域
    配送无人机
    成立年份
    2014
    轮次
    其他
    公布日期
    2021-06-30
    金额(百万美元)
    250
    投后估值(十亿美元)
    无数据
  • Saronic Technologies
    领域
    无人水面艇
    成立年份
    无数据
    轮次
    Series C
    公布日期
    2025-02-18
    金额(百万美元)
    600
    投后估值(十亿美元)
    4
  • Starship Technologies
    领域
    人行道配送机器人
    成立年份
    2014
    轮次
    未命名轮次
    公布日期
    2024-02-06
    金额(百万美元)
    90
    投后估值(十亿美元)
    无数据
  • Serve Robotics
    领域
    人行道配送机器人
    成立年份
    无数据
    轮次
    注册直接发行
    公布日期
    2025-01-07
    金额(百万美元)
    80
    投后估值(十亿美元)
    无数据

各公司在2025-06-06之前公布的最近一轮融资,来源为公司或投资方公告(MEKAWIRE核实数据)。Zipline为2021年6月融资。未披露留空。均为披露数据,非估算。

截至 2026年10月1日

对中国产业链的含义

行政令没有点名中国,但受管外国实体清单和商务部针对“外国控制或利用”的措施,可能波及向美国市场供货的中国整机和零部件企业。出口条款只惠及美国制造的无人机,且明确排除外国对手,这意味着美国将用出口信贷与中国企业在第三国市场竞争。对中国供应链而言,风险不仅在整机,还在飞控、图传、相机云台和电池等环节;清单延伸到哪一层,将决定中国零部件供应商受冲击的范围。

待解问题

行政令设定了期限,却没有设定预算。两项行政令都没有拨款,白宫说明材料也没有给出就业、市场规模或支出数据。人手不足可能拖慢规则制定,BVLOS规则也将引来飞行员、机场和隐私团体的大量意见。受管外国实体清单和商务部措施覆盖的深度,将决定美国小型无人机企业的成本。

MEKAWIRE 分析

6月6日的行政令把美国无人机政策从限制外国产品转向为本国产品创造需求,而这些需求能否从军用扩展到商用,取决于BVLOS期限能否兑现。

证据在于行政令的结构。它不仅规定不能买什么,还规定应优先买什么、如何用金融支持出口,以及FAA何时必须允许无人机飞到足以开展付费作业的距离。对Zipline或Skydio而言,30天和240天的BVLOS期限比采购优先更重要,因为只有常态化远距离飞行才能把试点航线变成商业机队。

最有力的反驳是,行政令几乎没有成本。一纸命令无法增加检查人员、完成安全论证或化解与有人驾驶航空的矛盾。“买美国货”的偏好还会抬高目前使用廉价进口无人机的警察部门和电力公司的成本。

看涨情形。若FAA按时发布拟议规则,最终规则在2026年2月前后落地,美国配送、巡检和公共安全运营商将获得全国性框架,而非逐案豁免。叠加Blue UAS清单扩容和出口融资,美国企业可在民用和国防两端同时扩大规模。

看跌情形。期限延误,最终规则附带严格限制,受管外国实体清单在美国供应商能够替代之前就切断进口零部件。美国无人机企业将只承担更高成本,却得不到行政令承诺的订单量。

值得关注的信号。

  • 2025年7月6日:FAA的BVLOS拟议规则和受管外国实体清单能否在30天期限内公布。
  • 2025年9月4日:Blue UAS清单扩容、商务部供应链措施、出口管制修订和eVTOL征集提案的90天期限。
  • 2026年2月1日:BVLOS最终规则和空域融合路线图更新的240天期限。

这条消息是利好还是利空?

 

要点
行政令
第14307号《释放美国无人机主导地位》;第14305号《恢复美国领空主权》
签署日期
2025年6月6日
联邦公报
第14307号,90 FR 24727,2025年6月11日刊登
BVLOS拟议规则
30天内
BVLOS最终规则
240天内
供应链
受管外国实体清单30天内公布;商务部措施90天内
军方采购
Blue UAS清单90天内扩展至符合第848条的无人机,每月更新
eVTOL试点
至少五个项目,为期三年
反无人机
国家安全事务助理主持的联邦工作组;重点保障2026年世界杯和2028年奥运会
来源
MEKAWIRE 情报版
  1. 01

    为何重要

    两项行政令把无人机空域融合、本土制造、出口融资、军方采购和反无人机安全纳入一份带有明确期限的签署文件。以往联邦层面的做法侧重规定哪些无人机不能用,第14307号行政令则进一步规定优先采购什么、出口信贷机构支持谁,向市场释放需求信号。

    从自主野外机器人角度看,核心是BVLOS期限。无人机配送、输电线和管道等线性基础设施巡检、农业植保以及警方的无人机先行出警,都需要超视距飞行。在现行Part 107框架下,这类飞行依赖豁免审批,行政令要求用AI工具加快审查,本身就承认了这一瓶颈。

    安全令揭示了政治交换条件:扩大商业飞行的空域准入,同时让远程识别数据流向执法机构,以机器可读格式公开电子围栏数据,并扩大反无人机权限。较早在机队软件中内置合规功能的运营商将更易适应。

  2. 02

    竞争对手分析

    在MEKAWIRE数据中的美国企业里,Zipline和Skydio与商业条款关系最密切。Zipline的商业模式依赖远距离自主配送,Skydio向公共安全机构、电力公司和军方出售自主无人机。两家都将受益于BVLOS规则和对美国制造的优先采购。

    Saronic Technologies在2025年2月以40亿美元估值完成6亿美元C轮融资,说明国防资金已在流向自主系统。行政令要求各军种找出可用无人机替代的项目,将把同样的趋势带到空中无人系统。

    对中国企业而言,竞争将更多发生在第三国市场。美国以出口信贷支持本国无人机出海,中国整机企业在美国本土公共采购中的空间则将进一步收窄。

  3. 03

    估值背景

    行政令既无拨款也无市场预测,难以直接估值。可以比较的是处于受益位置的企业已筹集的资本。按MEKAWIRE计算,Saronic的6亿美元C轮是Skydio 2.3亿美元E轮的2.6倍(600 / 230)。

    对投资者而言,更重要的是风险结构的变化。联邦采购优先和出口融资降低了美国无人机企业的需求风险,而供应链条款提高了依赖进口零部件企业的成本风险。净效应要等受管外国实体清单和商务部措施公布后才能判断。

  4. 04

    供应链影响

    第7条是供应链条款。受管外国实体清单和商务部防范外国控制的措施,将决定美国无人机企业及其政府客户可以使用哪些供应商。清单会从整机延伸到哪一级零部件,是关键所在。

    压力将集中在飞控、无线电与数据链、相机与云台以及电池等环节。凡依赖被视为对手国家供应商的部分都会立即成为负担。能够书面证明供应链来源的日本、韩国、台湾和欧洲供应商可能受益。出口条款则方向相反,为美国制造的整机获得融资支持、进入盟友市场打开通道。

    对中国零部件企业来说,北美订单的不确定性将上升,转向东南亚、中东和拉美市场的压力随之加大。

  5. 05

    后续看点

    第一个检验点是2025年7月6日,BVLOS拟议规则和受管外国实体清单的30天期限届满。FAA能否按时发布完整的拟议规则,将显示其对期限的重视程度。

    2025年9月4日,Blue UAS清单扩容、商务部供应链措施、出口管制修订、eVTOL征集提案以及各军种替代项目审查将同时到期,可以看出采购和贸易部门是否与FAA同步推进。

    2026年2月1日的BVLOS最终规则和空域路线图期限是商业层面的里程碑。2026年世界杯的反无人机准备将公开检验安全令。

  6. 06

    分析师观点

    论点:行政令把美国无人机政策变成需求侧产业政策,其商业价值取决于BVLOS规则能否接近计划定稿。信心程度:中等。签署文本方向清晰、期限具体,但FAA的规则制定能力能否跟上尚未经检验,且行政令没有新增资金。

    最可能的路径是部分兑现:拟议规则在30天前后发布,国防部采购措施在数月内推进,但最终规则晚于240天并附带运行限制。即便如此,对依赖豁免的配送和巡检运营商也是重大变化。

    下行风险是供应链条款引发的零部件短缺,以及公众对人口密集区上空飞行的政治反弹。上行空间在于出口融资工具被积极用于向盟国军警推广美国无人机。

  7. 07

    值得追问的问题

    FAA的拟议规则会覆盖配送网络所需的较重机型和较长航程,还是先从低风险巡检飞行开始?

    联邦采购安全委员会会把哪些企业列入受管外国实体清单,清单是否会延伸到零部件供应商?

    已大量使用进口无人机的警察部门和电力公司在过渡期将如何处理,联邦补助是否也将遵循美国制造优先?

    中国零部件企业能否通过海外设厂满足原产地要求,美国会如何认定?